理想信念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。傅政华从年轻时入党就没有真正树立起理想信念,而是信奉只讲个人前途、热衷投机钻营的极端个人主义。因此,从参加工作开始,他就极尽钻营之能事,处心积虑寻找一切机会搞政治攀附。
2008年,傅政华在北京市公安局任职期间,结识了时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的孙力军。傅政华感到孙力军年纪轻轻就身居要职,正是他急于结交的上层关系;而孙力军刚到北京,羽翼未丰,也正想物色“小圈子”成员,两人一拍即合,傅政华由此成了孙力军政治团伙的重要成员。
当时北京市公安局负责不少重要专案,孙力军并非专案组成员,却频繁来参加会议甚至“作指示”,傅政华每次都亲自下楼迎接,对孙力军的“指示”表示坚决落实,还根据孙力军意见签批重要事项,甚至将上报材料先交由孙力军修改审定。
2010年至2017年,经孙力军积极运作,傅政华先后提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、北京市委常委、公安部党委副书记、副部长等重要职务。随着职务越来越高,傅政华政治野心更加膨胀,妄图攫取更大的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。在畸形的权欲驱使下,他甚至醉心于旁门左道,迷信政治骗子。
石晓春是北京市公安局退休干部,和傅政华相识几十年,他很早就看准了傅政华是个官迷,也生出了利用他的念头。2018年,他向傅政华吹嘘自己有特殊门路,能帮他“搭天线”谋升迁,傅政华立即热情贴靠,主动称兄道弟。石晓春的套路,其实就是一边用谎言吊住傅政华的胃口,一边利用他的职权为自己和关系人办事、站台,从中收受他人巨额财物。
让傅政华上当的政治骗子,还不止石晓春一个,另一个名叫李全的政治骗子编造的谎言更加荒谬,居然成功地蒙骗了傅政华长达20年。
多年来,傅政华从李全那里得到的只有欺骗,李全却从傅政华那里骗到了很多东西,包括推动有关土地开发项目、协调解决经济纠纷诉讼、帮助李全亲属到银行工作等事项,谋取了大量利益。
傅政华之所以痴迷于职级权力,正是因为他心里想的不是用权为公,而是以权谋私。从2005年至2021年,傅政华利用职权为他人在企业经营、职务调整、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,其中尤为恶劣的是多次滥用执法权、司法权,既影响政法队伍风气,也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。经查,多年来傅政华收受财物达1.17亿元,其中超过80%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。他在北京市收受老板的一套别墅,就价值上千万。他的多名亲属也都借助他的权力牟利。
傅政华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长期违规占用多套住房、办公用房,在北京市中心长期违规占用一套700多平方米的四合院。在工作点和下属单位宾馆占用六套住房,面积高达1300平方米。
傅政华把公权力当作罗织人脉网、谋求仕途进步的筹码,一心想往高处走,从追求“官位”开始,他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就彻底扭曲,完全背弃理想信念,从未真正忠诚于党和人民,将本应服务于人民的权力作为谋取政治资本与经济利益的“垫脚石”,对纪法毫无敬畏,执法犯法,徇私枉法,擅权专断,恣意妄为,造成严重恶劣的政治后果。
如此权迷心窍,肆意妄为,最终的结局,只能是受到纪律和法律的严肃惩处。2022年9月22日,傅政华因犯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,被依法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后,终身监禁,不得减刑、假释。
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张新起案
张新起,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,曾任潍坊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市委书记,青岛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2019年11月退休,2021年2月被立案审查调查。他的违纪违法问题之一,是收受不法企业“明天系”的巨额贿赂。
从内蒙古起家的“明天系”,在十多年里极速扩张成体量庞大的“金融巨鳄”,之所以它能如此迅猛地野蛮生长,“秘诀”正是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,张新起就是其中之一。
张新起收受贿赂从不自己经手,他很早就有意识地将一个叫焦伟的商人,培养成了自己的“白手套”。
上世纪90年代,刚创业的焦伟偶然结识了张新起,就鞍前马后殷勤服务,而张新起也正想物色这样一个人为己所用,逐渐形成了深度捆绑关系。几十年里,张新起为焦伟找项目、行方便,一路扶持他发展壮大;焦伟既是张新起随时可以取钱的“钱袋子”,又是替他操作其它权钱交易的“白手套”。“明天系”对张新起的利益输送就是通过焦伟来完成的。
为了回报张新起,“明天系”将自己控股的潍坊大酒店交给焦伟经营管理,还和焦伟“合作”开发房地产项目。张新起更以焦伟流动资金困难为由,直接向“明天系”索要了四千万元,美其名曰“借”。
从近年来查处的不少腐败案件来看,一些资本集团无序扩张、搞不正当竞争的背后,往往有官员用权力为资本大开绿灯。必须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,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、代理人,坚决治理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。如今“明天系”已然坍塌,相关单位和人员受到了法律制裁,曾经违纪违法为“明天系”提供帮助的领导干部,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。
位于烟台马山寨景区的这片海边别墅,是张新起的又一宗大手笔交易。张新起早年在烟台任规划局局长时,就产生了在这里弄套别墅的念头,为此多年苦心布局。当他有了更大权力后,2008年安排外甥女婿李健出面成立公司,投资开发马山寨海景酒店别墅项目,自己藏身幕后实际操盘。
商业开发只是幌子,根本目的是借机把受贿所得“洗白”落袋。整个项目只盖了9套别墅,7套分给出资的老板们“冲抵投资”,张新起没拿一分钱,就凭空得到了两套海景别墅。
张新起不仅自己追求奢华的生活,甚至还想为下一代乃至下下一代预留充裕的财富。孙子孙女才几岁大,他就在青岛买了两套高档别墅,给他们一人一套。抱有这种欲念,欲望黑洞自然怎么也填不满。主政潍坊的十年,是张新起疯狂谋私的十年,在农产品贸易、供热、供水、港口等多个重大项目里,他都和私营企业主做了交易,攫取了财富。让人深思的是,张新起的父辈其实和潍坊颇有渊源,他父亲是参加过解放战争的老一辈共产党人,潍坊正是他第一次上战场的地方。张新起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,身为团级干部,他一生艰苦朴素,从未用权力为子女提供过任何方便,对子女的教育都是要自食其力、清白做人。而张新起却走向了和父亲截然相反的方向。
张新起被带走的地点,恰好是在给孙子孙女准备的别墅里。靠权力泽被子孙的幻梦,到了梦醒时分。
2022年7月,张新起案一审开庭审理,检察院起诉指控,张新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.55亿余元,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,法庭将择期宣判。
湖南省娄底市政治生态系列案件
龚武生,2011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娄底市委书记;2016年3月,李荐国由娄底市长接任娄底市委书记。2020年5月和6月,他们先后被湖南省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。他们相继主政娄底的8年,给这座城市的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。
健康连着千家万户的幸福,医院本是守护人民健康、治病救人的重要场所,但娄底市中心医院却见证了这两任市委书记是如何“接力”从医院捞取好处的。2013年,龚武生向时任院长肖扬打招呼,帮助和自己关系密切的老板陈军江拿到了药品配送业务,背后收受了陈军江300万元贿赂。
2016年,李荐国接任龚武生,中心医院很快又迎来了新任市委书记介绍的新关系户。一个做医药销售的老板曹峰认识李荐国的弟弟李建芸,向他们提出“长期合作方案”,只要能帮他的业务进入中心医院,就每年分给李家兄弟巨额利润。李荐国欣然应允,亲自组局约时任院长肖扬和李建芸、曹峰一起吃饭,请肖扬多多关照曹峰。
到李荐国案发时,李建芸已经从曹峰那里拿到了1020万元。个人钱袋子鼓起来了,受损的却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。
李荐国不仅从老板那里收钱,还自己当老板挣钱。早在2006年,他就违反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的规定,开办了一家物业管理公司,之后又陆续开办了酒业公司、投资管理公司、入股小额贷款公司。这些公司表面上都是一个叫曹景华的人在经营管理,实际上他只是从幕后老板李荐国那里拿工资和分红。
身为市委书记,李荐国却满脑子装的是生意经,娄底的重大工程也被他拿来“待价而沽”。他频频插手干预工程项目,在智慧娄底建设、娄底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、中心城区道路改造工程、娄底市强制戒毒所就地新建、新化县职业中专扩建等多个项目中,他都向相关领导干部打招呼,遇到他认为“不懂事”的干部,就施加压力、排挤打压。“一把手”这种做派,自然严重破坏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,极大地打击了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神,严重污染当地政治生态。
龚武生和李荐国也一样,用“一把手”的权力强行干预重点工程项目。2013年,沪昆高铁娄底南站枢纽一体化项目公开招投标,龚武生向主管项目的万宝新区主要领导打招呼,希望能让关系人陈爱民的公司中标。
万宝新区领导感到这个项目责任重大,并未按照龚武生的意图去干预招投标。
然而,龚武生并不肯就此罢休,换了种方式继续施加压力。按程序,和中标公司签订合同、启动建设要报经市委书记签批,龚武生却将文件一压两个月就是不批。
龚武生这边拖延不批,陈爱民则派人找中标单位“谈判”,实际就是要挟对方,只有让自己的公司参与,工程才能启动。
中标单位迫于无奈,最终同意让陈爱民的公司占股40%,双方一达成协议,龚武生很快就签批了。在重大项目中,以这样的行径胁迫中标单位给关系人分一杯羹,释放出的是极其恶劣的导向,严重破坏当地营商环境。因此,当龚武生和李荐国双双落马,当地许多干部群众拍手称快。
全面从严治党开辟了自我革命的新境界。我们党以自我净化革除自身毒瘤、以自我完善提升整体形象、以自我革新培育创造活力、以自我提高增强担当本领,实现了党的长期执政能力的整体性提升。当前,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,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。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不少深层次矛盾躲不开、绕不过,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顽固性、多发性问题。必须增强忧患意识,坚持底线思维,做到居安思危、未雨绸缪,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。
初心如磐,使命在肩。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,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,踔厉奋发、勇毅前行,团结带领中国人民,正信心百倍推进中华民族从站起来、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。
31省份新一届省级人大常委会、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全亮相******
随着1月19日青海、江苏、甘肃、北京人代会结束,2023年全国31个省份省级两会全部结束,新一届省级政府、省级人大常委会、省级政协领导班子相继产生。
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9日选举陈刚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,王黎明、杨逢春、尼玛卓玛(女,藏族)、刘同德、张黄元、吕刚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吴晓军为省长,王卫东、才让太(藏族)、刘涛、杨志文(回族)、刘超、李宏亚、何录春、王海红(女)为副省长;选举汪洋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张泽军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9日选举信长星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,樊金龙、魏国强、曲福田、陈星莺(女)、周广智、张宝娟(女)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许昆林为省长,马欣、胡广杰、夏心旻、方伟、李耀光、徐缨(女)、王晖为副省长;选举夏道虎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9日选举胡昌升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,嘉木样·洛桑久美·图丹却吉尼玛(藏族)、马廷礼(回族)、胡焯、李沛兴、俞成辉、戴超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任振鹤(土家族)为省长,程晓波、张锦刚、赵金云(女)、李刚、雷思维、黄瑞雪、陈得信为副省长;选举王赋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王中明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9日选举李秀领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,齐静(女)、张建东、庞丽娟(女)、闫傲霜(女)、侯君舒、于军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殷勇为市长,夏林茂、亓延军、靳伟、于英杰、谈绪祥、高朋、刘宇辉、司马红(女)为副市长;选举陈健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寇昉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8日选举景俊海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,高广滨、范锐平、田锦尘、刘金波、贾晓东、郝国昆(女)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韩俊为省长,蔡东、刘凯、韩福春、李国强、贺志亮、杨安娣(女)、梁仁哲(朝鲜族)为副省长;选举张忠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徐家新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8日选举林武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,杨东奇、孙立成、王随莲(女)、王良、范华平、王艺华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周乃翔为省长,曾赞荣、范波、宋军继、周立伟、陈平、李伟、邓云锋、王桂英(女)为副省长;选举夏红民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霍敏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8日选举张庆伟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,乌兰(女,蒙古族)、张剑飞、陈飞、胡旭晟、周农、彭国甫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毛伟明为省长,李殿勋、张迎春(女)、李建中、王一鸥、秦国文、蒋涤非、周海兵为副省长;选举王双全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朱玉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8日选举祖木热提·吾布力(女,维吾尔族)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,李宁平、托乎提·亚克夫(维吾尔族)、木合亚提·加尔木哈买提(哈萨克族)、迪力夏提·柯德尔汗(柯尔克孜族)、平新来、王国和、买买提明·卡德(维吾尔族)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艾尔肯·吐尼亚孜(维吾尔族)为自治区主席,陈伟俊、玉苏甫江·麦麦提(维吾尔族)、陈明国、孙红梅(女,满族)、刘苏社、薛斌、王刚、麦尔丹·木盖提(维吾尔族)、凯赛尔·阿不都克热木(维吾尔族)为自治区副主席;选举田湘利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迪里夏提·沙依木(维吾尔族)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王蒙徽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,王艳玲(女)、马国强、刘雪荣、刘晓鸣、胡志强、杨云彦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王忠林为省长,董卫民、邵新宇、徐文海、盛阅春、张文彤、吴海涛、陈平(女)为副省长;选举侯淅珉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游劝荣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楼阳生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,李亚、何金平(白族)、李公乐、刘南昌、张建慧、苏晓红(女)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王凯为省长,孙守刚、刘玉江、宋争辉、孙运锋、张敏(女)、郑海洋、杨青玖、刘尚进为副省长;选举曲孝丽(女)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胡道才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沈晓明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,李军、刘星泰、苻彩香(女,黎族)、孙大海、闫希军、过建春(女)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冯飞为省长,沈丹阳、倪强、谢京(女)、陈怀宇、蔡朝晖(回族)、顾刚为副省长;选举陈国猛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戴军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徐麟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,陶长海、王世杰、郭瑞民、桑维亮、王忠、杨永英(女,布依族)、李豫贵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李炳军为省长,吴强(侗族)、董家禄、蔡朝林、郭锡文、贾利军、张敬平(女)、罗强(苗族)、杨同光为副省长;选举李元平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茆荣华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郑栅洁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,陶明伦、何树山、王翠凤(女)、杨光荣、刘明波(蒙古族)、韩军、魏晓明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王清宪为省长,费高云、张红文、张曙光、钱三雄、任清华(女,土家族)、单向前、孙勇为副省长;选举刘海泉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田云鹏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王炯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,沈金强、屈谦、莫恭明、陈元春、欧顺清、赵世庆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胡衡华为市长,陈鸣波、胡明朗、郑向东、但彦铮、江敦涛、商奎、张安疆、张国智为副市长;选举宋依佳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李永利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7日选举刘宁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,方春明、张晓钦、黄伟京、卢献匾(壮族)、杨静华(女)、刘有明、周家斌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蓝天立(壮族)为自治区主席,蔡丽新(女)、许永锞、许显辉、苗庆旺、凌志峰、廖品琥、李常官(壮族)、眭国华(女)为自治区副主席;选举房灵敏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黄海龙(壮族)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赵一德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,庄长兴、郭青、方光华、李晓英(女)、樊维斌、杨广亭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赵刚为省长,王晓、徐大彤、叶牛平、戴彬彬、窦敬丽(女)、徐明非、钟洪江为副省长;选举王兴宁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韩德洋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黄楚平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,黄宁生、叶贞琴、张硕辅、肖亚非、刘雅红(女)、谭玲(女)为副主任;选举王伟中为省长,张虎、王曦、张少康、张新、孙志洋、王志忠、冯玲(女)、吕玉印为副省长;选举宋福龙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张海波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蓝佛安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,罗清宇、贺天才、谢红(女)、王纯、张志川、吴俊清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金湘军为省长,吴伟、刘旸、汤志平、李成林、赵红严(女)、杨勤荣、熊继军为副省长;选举王拥军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冯军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郝鹏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,陈向群、陈绿平、杨关林(锡伯族)、于国安、张淑萍(女)、宫福清(满族)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李乐成为省长,王健、张立林(土家族)、姜有为、高涛、郑艺、霍步刚、靳国卫、郭彩云(女)为副省长;选举刘奇凡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郑青(女)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许勤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,王永康、贾玉梅(女)、聂云凌、李显刚、谷振春、杨廷双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梁惠玲(女)为省长,王一新、余建、李毅、王秋实、王岚(女)、韩圣健、王刚为副省长;选举张巍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党广锁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梁言顺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,白尚成、董玲、杨培君、杨玉经、沈凡、沈左权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张雨浦为自治区主席,陈春平、买彦州、吴秀章、王立、刘军、冼国义、马宗保为自治区副主席;选举艾俊涛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安长海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洛桑江村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,旦科、坚参、桑顶·多吉帕姆·德庆曲珍、王峻、张延清、许成仓、江白、唐明英、刘柏呈、李文革、孙献忠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严金海为自治区主席,陈永奇、任维、肖友才、甲热·洛桑丹增、罗梅、张洪波、王勇、郎福宽、斯朗尼玛、韦秀长、徐志涛、龚会才、旦巴、次仁平措为自治区副主席;选举王卫东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次登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6日选举孙绍骋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,林少春、张韶春、段志强(蒙古族)、艾丽华(女,蒙古族)、李秉荣、吴艳刚(达斡尔族)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王莉霞(女,蒙古族)为自治区主席,黄志强、奇巴图(蒙古族)、包献华、郑光照、么永波、代钦(蒙古族)、杨进(蒙古族)、白清元为自治区副主席;选举刘爽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杨宗仁(蒙古族)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易炼红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,陈金彪、高兴夫、吴晶(女)、刘忻、赵光君、暨军民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王浩为省长,徐文光、王文序(女)、卢山、王成国、张雁云、张家胜、胡伟、李岩益为副省长;选举傅明先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李占国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倪岳峰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,董仚生、周仲明、张妹芝(女)、高云霄(女)、吴晓华、陈平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王正谱为省长,葛海蛟、时清霜、严鹏程、胡启生、金晖(女)、王立彤、董兆伟为副省长;选举刘昌林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黄明耀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喻云林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,马顺清、赵飞、李虹、张庆恩、马延和、殷向杰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张工为市长,刘桂平、衡晓帆、李文海、朱鹏、杨兵、谢元、范少军、张玲为副市长;选举陈辐宽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李静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周祖翼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,周联清、庄稼汉、李德金、檀云坤、袁毅、江尔雄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赵龙为省长,郭宁宁、郑建闽、林文斌、李建成、常斌、林瑞良、王金福为副省长;选举迟耀云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金银墙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尹弘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,殷美根、胡世忠、张小平、王少玄、朱斌、张伟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叶建春为省长,任珠峰、孙洪山、袁勤华、夏文勇、陈敏、史可、卢小青为副省长;选举马森述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傅信平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王晓晖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,王雁飞、罗强、祝春秀(女,彝族)、彭琳、宋朝华、王菲、刘坪、何延政、朱家德、何礼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黄强为省长,李云泽、杨兴平、叶寒冰、田庆盈、胡云、郑备(女)、段毅君为副省长;选举廖建宇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王树江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5日选举董云虎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,郑钢淼、周慧琳、宗明(女)、陈靖、张全、徐毅松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龚正为市长,吴清、郭芳(女)、张小宏、刘多(女)、华源、解冬(女)、李政、张亚宏为副市长;选举李仰哲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贾宇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月14日选举王宁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,李小三、宗国英、王树芬(女,藏族)、李文荣、徐彬、任军号、罗红江(傣族)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选举王予波为省长,刘非、张治礼、杨斌(彝族)、王浩、郭大进、纳云德(傈僳族)、杨洋(女,彝族)、岳修虎为副省长;选举冯志礼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;选举张应杰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(澎湃新闻 记者 岳怀让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